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是在火场中过滤浓烟等有毒气体的个人防护工具,它适用场景为发生火灾时空气重氧气浓度不低于17%的场所中,并且是一次性使用的个人防护工具。在国标GB21976中规定了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形式、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额定防护时间分为15min、20min、25min和30min,在进行型号的编制时要符合下面的规定:型号必须为逃生避难器材、自救呼吸器、过滤式、额定防护时间、备用状态的组合,如TZL15表示额定防护时间为15min的存放型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过滤式自救呼吸器的基本设计尺寸应该为承认使用,在防护头罩的额部设置环绕头部一周的反光标志,只有采用具有反光特性材料制造的防护头罩,才允许不设置反光标志。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在国标中有很多强制规定,本文简单介绍型号的编写及反光标志的要求,其它的要求感兴趣的可以在网上搜索,客户在购买过滤式自救呼吸器时也要注意如果呼吸器的指标不合要求则是三无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